長沙市農業農村局 長沙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長沙市改革和完善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長農聯〔2025〕12號
湘江新區農業農村和生態環境局、財政金融局,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相關市直單位,有關保險公司:
《長沙市改革和完善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實施方案》已經市委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長沙市農業農村局 長沙市財政局
2025年3月17日
長沙市改革和完善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實施方案
為改革和完善我市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推動提升農業保險保障水平,切實保護農戶的生產積極性,更好地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助力農業強國建設,根據《農業保險條例》《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業保險財政獎補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金〔2023〕60號)、《中共長沙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本級承接的省級重點改革事項推進計劃〉〈全市首批重點推進的改革事項推進計劃〉〈近期推動實施的基層探索改革事項推進計劃〉的通知》(長改辦發〔2024〕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廣覆蓋、保底線,多層次、強支撐”的改革框架和“市級引導、區縣為主、逐步推進、自主自愿”的操作原則,立足有利于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有利于惠及廣大主體,構建多層次農業保險保障體系,有序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實現我市“米袋子”“菜籃子”主要產品全覆蓋,切實守牢糧食和蔬菜等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的底線。
二、實施內容
(一)實施范圍。全市行政區域。
(二)補貼類型及補貼標準。
1.基本險。對未納入中央、省級財政補貼或已納入但生產主體自繳比例過高的農業保險品種,市級財政給予不超過40%的保費補貼。包括:(1)種植業:蔬菜、水果、茶葉;(2)養殖業:肉(蛋)雞、牛(不含奶牛)、羊、小龍蝦、淡水魚;(3)農業設施:種植設施大棚。
2.補充險。對開展補充險的中央補貼保險品種,市級財政給予不超過30%的保費補貼。
3.超賠補償。對單家承保機構單個險種自然年度內已決賠款總額超過實收保費150%且不超過200%的部分,市級財政按不超過20%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單個險種最高補償50萬元。中央補貼險種的補充型保險不納入超賠補償范圍。
(三)參保對象。全市符合投保條件的所有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即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及其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種養場所、種養品種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行業規范有關規定;不得使用禁限用農(獸)藥;養殖廢棄物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豬、牛、羊、雞等養殖類品種需按照強制免疫程序進行預防接種。
(四)保險金額。原則上參照上級政策執行,具體根據產業實際等因素綜合確定,但所有投保產品的保險金額不得超出保險價值,且同一標的、同一險種不得重復投保。
(五)保險責任。市級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補貼險種的保險責任應涵蓋我市主要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動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和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
三、實施程序
(一)組織購買保險。各區縣(市)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級政策性農業保險具體實施方案,宣傳發動并組織農業生產主體有序購買保險。嚴禁承保機構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簽訂保單,保險憑證、理賠款項要嚴格落實到主體(戶),保險憑證上要載明保單號、投保品種及種植面積或養殖規模、保險金額、承保機構報案受理電話等信息。
(二)申請補貼資金。各區縣(市)農業農村部門于每年9月10日前,收集匯總本區域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情況,并商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向市農業農村局提交補貼資金申請。
(三)撥付補貼資金。市農業農村局商市財政局對照區縣(市)申請材料和農險平臺數據進行審核,按補貼標準計算保費補貼及超賠補償資金。審核結果和補貼情況及時公示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依規依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位。
四、責任分工
(一)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本區域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具體實施工作;與本級財政部門溝通落實本級補貼資金;對承保機構的保險補貼申請資料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協調鄉鎮(街道)協助承保機構及時做好投保資料收集、勘災定損理賠等工作;發生較大疑難案件或較大面積災害時,協調組織專家配合承保機構及其他部門共同做好查勘定損理賠工作。
(二)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宣傳、指導、協調推進工作;牽頭組織各區縣(市)認真實施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擴面改革;與市級財政部門溝通落實市級財政補貼資金,負責補貼資金的使用管理;發生重大疑難案件或大面積災害時,協調組織相關專家配合承保機構及其他部門共同做好查勘定損理賠工作。
(三)各級財政部門:牽頭做好中央財政補貼品種保險工作;配合做好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負責資金的籌集落實,確保保險補貼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并及時撥付到位;加強補貼資金的監管。
(四)市縣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對農業保險業務實施監督管理,規范農業保險承保理賠行為,保護農業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鼓勵保險機構加大投入,建立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基層服務網絡。
(五)市縣氣象部門:負責提供氣象數據證明或報告,配合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承保機構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六)保險機構:負責做好投保主體檔案資料的收集、審核、保存和管理工作;按規定報送承保和理賠情況,并對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加強對協辦機構、協保員的業務培訓,提高承保、防災防損、查勘定損、理賠等專業化服務水平,做到及時足額賠付,確保理賠服務查勘定損到戶、賠款支付到戶、理賠信息公開到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改革和完善我市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有利于提高我市抵御自然災害風險的能力,有利于滿足生產主體多層次的保險需求,有利于我市“米袋子”“菜籃子”主要農產品的穩定供給。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改革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推進我市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又好又快發展。
(二)強化資金保障。市縣兩級綜合考慮農業發展、財政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將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資金納入同級年度財政預算。市級補貼資金原則上不超過年度預算,根據實施情況再適度調整。農戶自繳保費比例根據各級財政補貼情況進行同步調整,自繳比例不低于20%。市縣兩級應及時撥付保險補貼,切實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宣傳力度。創新方式方法,利用村務公開欄、微信公眾號以及廣播“村村響”等方式,將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障范圍、補貼情況以及理賠流程進行公開公示,切實提高廣大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識,注重宣傳及時足額賠付的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實例的引導作用,逐步提高農戶對農業保險支農惠農政策的知曉率,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參保意識。
(四)優化理賠服務。承保機構要研究制定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查勘定損工作標準,對定損辦法、理賠起點、賠付處理等具體問題予以規范。完善農業保險24小時報案制度,簡化理賠流程。積極探索物聯網、大數據、遠程查勘等新技術在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理賠中的作用,推進承保理賠線上化作業,提高承保理賠規范性、準確性、及時性、便利性,做到應賠盡賠、足額賠付。
(五)加強監督檢查。市縣兩級要加強對地方特色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理賠和補貼資金撥付的全流程監管,強化對承保機構服務的監督。定期對本區域政策性農業保險投保真實性、結算數據準確性、投保理賠業務規范性等實施情況進行監管。紀檢、審計、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保險補貼資金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保險機構,或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報送有關部門;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方案自2025年3月22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