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
湘政發〔2025〕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精神,全面推進我省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象是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和鄉鎮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二、普查內容和時間安排
(一)普查內容。主要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
(二)普查時間。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分為四個階段:
1.準備階段(2025年至2026年)。主要是組建普查機構,確定普查實施方案,收集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管理數據,做好前期分析,開展普查試點,落實普查經費和物資,開展普查宣傳動員,選聘與培訓普查人員,開展遙感測量,進行普查區劃分、清查摸底等,為普查登記做好各項準備。
2.現場登記階段(2027年1月至5月)。主要是開展普查登記、數據上報、比對復查等工作。
3.數據處理及發布階段(2027年6月至12月)。主要是組織事后質量抽查、審核匯總并發布普查主要數據等。
4.資料開發應用階段(2028年至2029年)。主要是編輯出版普查資料、開展分析研究、進行普查總結等。
三、普查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涉及范圍廣、調查對象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南省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省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普查任務完成后,領導小組自動撤銷。
(二)強化分工協作。省統計局與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加強合作,共同牽頭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農業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經費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省財政廳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廣電局負責和協調;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林業、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資料清單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三)落實各級責任。各級政府要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采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充分發揮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經費保障
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強管理、厲行節約、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依規。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推進普查工作。普查人員要如實搜集、報送普查資料,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普查對象要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普查資料或者遲報、拒報普查資料。對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二)確保數據質量。牢固樹立數據質量第一意識,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加強普查指導培訓,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全流程、各環節數據質量檢查核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強化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
(三)創新方法手段。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人工智能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準確測量主要農作物播種分布范圍與面積,查清設施農業狀況。采取全面普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網上填報與手持移動終端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法開展普查,提高普查工作質效,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加強部門行政記錄應用,推動普查數據共治共享,做好普查資料開發利用,促進普查成果運用。
(四)廣泛宣傳發動。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以及有關部門服務平臺作用,廣泛深入宣傳農業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普查,在全省上下營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圍。
附件:湖南省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