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應急廣播體系是國家社會治理的重要基礎設施,是打通應急信息發布“最后一公里”、實現精準動員的重要渠道,在信息傳遞、災害預警、公共服務等領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為加強我省應急廣播管理,提高應急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覆蓋面,預防和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提升廣播電視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應急廣播管理暫行辦法》《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研究出臺了《湖南省應急廣播管理暫行辦法》。
二、主要內容
《湖南省應急廣播管理暫行辦法》共5章21條。
第一章為總則。明確了《管理暫行辦法》的制定目的、依據、適用范圍,明確了指揮調度體系和責任主體,為應急廣播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清晰的框架。
第二章為播出管理。規定“誰發布、誰負責”,明確了信息發布主體、類別,規范了信息接入、播出和呈現流程。
第三章為技術管理。明確了應急廣播技術系統的組成及標準,要求各級平臺做好上下級及橫向部門間的互聯互通,明確了應急廣播終端的部署安裝和特殊情況下的功能運轉要求。
第四章為運行維護。要求將應急廣播納入安全播出管理范疇,明確運行維護機構職責,要求建立運行維護機制和安全保障體系,定期開展風險評估。
第五章為附則。明確了施行時間和有效期。